[身边事] 大丰区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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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7-25 09:29:4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焦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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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贷款政策
1、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(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)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(包括博士生)和第二学士学生。
2、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、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;经有权部门认定,家庭经济困难,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。
3、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(年龄原则上在25-60周岁之间),户籍在本区境内。
4、贷款用途首先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,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。
5、贷款额度: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,研究生最高12000元。
6、贷款期限:自2015年起最长期限为20年。
7、利率利息: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,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。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,学生自毕业当年9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
二、申请材料
(一)需要材料
1、通过预申请高校新生: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》(高中毕业学校加盖公章)一份;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户口簿原件(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,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)。
2、省内高校在校生:如是首次贷款,需提供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》(高校加盖公章)一份;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高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户口簿原件(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,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)。续贷在校生需提供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》、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借款人学生证。
3、省外高校在校生:提供由高校出具的贷款证明原件一份,到资助中心打印申请表,其他材料参照省内高校在校生。
4、专升本、研究生新生、对口单招及其他: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,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,打印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》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盖章,也可到资助中心打印申请表,但需到村或居委会审核并盖章;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首贷学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,办理时带入学须知。
(二)对于续贷学生,在现场办理前,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,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(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);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可到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;只须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》原件及身份证原件。
三、办理日期
贷款办理时间为2018年 8月6日 至2018年 9月30日的法定工作日;电子回执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。
四、签订合同
1、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同时到场,贷款合同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当面签字;续贷学生可由任一方到场签订合同。
2、签订贷款合同时,贷款系统会自动为学生生成一个“支付宝账户”。
3、自2017年起启用电子合同,资助中心和国开行留存电子合同,打印两份纸质合同交学生(借款人)和共同借款人。
五、合同生效
1、学生到高校报到后,持借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高校通过验证码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,确认欠缴金额;10月10日后高校未完成确认操作的视为该生撤销借款申请。
2、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确认后,合同生效。
六、其他
1、贷款发放日期为11月中下旬,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将贷款打入支付宝中,同时根据高校确认的欠缴金额从支付宝中自动转入高校。
2、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(http://www.csls.cdb.com.cn),提供在线业务受理、信息查询等服务。登录时,一般选择“使用身份证号登录”,初始密码打印在受理证明上,如密码遗失或密码不正确,可以拨打全国助学贷款呼叫中心“95593”重置密码。
3、办理地址:大丰区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联系电话:0515-83510950
QQ群号:198079652、QQ群号:152517884、QQ群号:105369459办理学生可加入任一QQ群,我们会在群里发布通知,提醒学生还款等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友情提醒: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。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,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(毕业当年专转本和读研的学生可在8月15日前带录取通知书到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,国家继续贴息)。毕业当年12月1日-15日,我们会将当年9月1日—12月20日产生的利息通过QQ群或者用挂号信寄至家长手中,如在此期间未能收到通知,请主动与我们联系。学生或家长要及时还息,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,除加收滞纳金外,还要视为违约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。使用支付宝的借款人,可在支付首日前五日收到还本付息的邮件或短信提示,如手机号码发生改变,一定及时告知资助中心,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更新手机信息。办理的贷款、还款记录会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,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。如有违约,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,今后在办理信用卡、房贷、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。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,及时还款!
           大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2018年7月23日
来源:大丰教育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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