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岁再婚女人:拒绝做婚前财产公证,我有至少3点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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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0-17 15:4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

  【明一悦读原创,感谢喜欢,谢绝抄袭】

  54岁的女人再婚,内心究竟在想些什么呢?

  很多人认为,54岁的年纪再婚,婚前除了有自己的孩子,也有自己的财产,再婚时只要孩子同意,财产做了婚前公证,便万事大吉。

  然,来自青岛的黄女士,已经54岁,老伴去世多年,去年一个女儿成了家,亲戚们开始介绍她相亲,后来跟58岁的陈先生恋爱,生出感情,所有人都以为“这下可以圆满了”,不料,两个人在婚前因为财产公证一事又闹起了分手。

  提出分手的是黄女士,因为拒绝财产公证的人,是她。

  

  在给明一的来信里,黄女士这样描述自己的这段黄昏恋。

  从条件上说,黄女士54岁,已退休,退休工资3千左右,一个女儿远嫁外省,每年回来一两趟,几乎不会打扰她将来的新婚生活,名下自己有一套房产。

  陈先生58岁,还有两年退休,月薪5千多点,一个儿子未婚,住家,将来面临的是跟老两口同吃同住,名下也只有这一套两居室。

  在外人看来,也算是门当户对,黄女士也没计较“对方还有一个没成家没房子的儿子”,她甚至满怀慈爱地劝诫自己“自己女儿离得远,以后对他的儿子好一点,就当亲生的,哪怕结婚,生子,只要需要也会出钱出力。”

  两人都是党员,不崇尚“搬到一起搭伴过日子”,想走正规途径登记结婚。

  然,临近婚期,陈先生却提出了财产公证,从房产到工资,安全是“AA制式的财产公证”,哪怕所有人认为“再婚前把财产公证是正常的”,可是黄女士却坚决不同意,之所以拒绝去做公证,她说“我至少能说出3点原因来。”

  

  黄女士认为,拒绝财产公证的第一点原因就在于,钱不在一处,心就不在一处。

  当陈先生提出“婚前各归各,婚后也AA”时,黄女士认为,防钱就是防人,这样的夫妻不会长久。

  而她拒绝财产公证的第二点原因在于,财产可以公证,人心公证不了。

  比如黄女士,她的女儿在外省,一年回不了两次家,而陈先生儿子就在眼前,天天要照顾吃喝拉撒,对于黄女士来说,付出更多的自己都不计较,凭什么黄先生要计较?财产可以公证,人心呢?

  至于第三点原因,黄女士是这样认为的,当一方提出公证时,感情显然没有摆在第一位。

  黄女士对再婚的要求是,感情至上,找一个知冷知热的共度余生,她不希望刚开始就在财产上各自算计,算计到头,感情全无,将来再老了病了,岂不更被算计?

  再婚者,各有财产,有人算计,有人放弃计较,而偏偏受伤害的,却又是不愿计较的。

  明一认为,再婚最忌讳的就是各自自私,却又难逃各种算计。

  54岁的黄女士如此抗拒婚前财产公证,是陈先生过于自私?还是两人各有算计呢?如果是你,再婚时会愿意去做财产公证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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