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7000元利滚利成22万,这是正常的贷款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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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2-15 14:5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借款7000元,短短7个月,竟要还22万……

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长沙市民刘女士身上。

今年7月,刘女士因为孩子生病了,急需用钱,找到了位于芙蓉区湘域国际中心的玖星借贷公司,借款7000元,后来因偿还不起,在玖星的推荐下,刘女士又先后联系20多家借贷公司,拆东墙补西墙来还款,短短7个月,就欠下了高达22万元的巨额债务。

7000元变22万

这到底借的是什么贷款?

借贷公司迅速锁门

工作人员疯狂逃跑

12月14日,当记者来到涉事公司展开调查时,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见到记者撒腿就跑。

见到记者撒腿就跑,这些人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的秘密?这一切都要从今年7月,刘女士的儿子生病开始说起。为筹集医疗费,刘女士找到了位于湘域国际中心的玖星借贷公司借款,仅提供了身份证和拥有家庭地址的水电单后,就轻松借到了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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陷入“利滚利”陷阱

频频遭遇暴力催债

刘女士说,借来的钱越滚越多,她无力负荷,而当时玖星借贷公司推荐她找到别的借贷公司,又贷了一笔钱,偿还之前的债务,但从此之后,她就开始不断向新的借贷公司借款,拆东墙补西墙,利滚利之下,背负了巨额债务。







刘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,短短7个月时间,贷款公司从1家变成了22家,金额变成了22万,而这些贷款公司竟几乎都聚集在湘域国际中心内。根据这些信息,记者在大楼内找到了相关公司了解情况,结果记者还被多名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围堵起来。



在记者遭遇多名人员围堵后,定王台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。在民警的协调下,其中一家借贷公司的工作人员同意退还刘女士多收的利息。



律师表示,刘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相关法律规定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,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则应当被认定无效,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,也就是说,刘女士一家不必支付超过24%以上的年利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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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2-15 14:54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高利贷让富人暴富,让穷人更穷,走投无路,国家现在光说超36的不用付,先不用说这是不是一纸空文,就说高利贷已经吸进去这么多年的人血还能吐出来吗,只有全民不还款才是上天对他们最好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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