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西一男子多次盗窃不收手 惯偷销赃又被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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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1-11 16:5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一男子把偷来的多辆电动车存放在石家庄某小区一处车棚里,在与买家交易完其中一辆后,骑上存在这里的另外一辆电动车准备离开时,被小区保安拦下并报警,该男子被当场抓获。近日,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。
  3月26日上午,保安吴师傅在某小区巡查时,发现一名年轻男子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车进入小区,吴师傅让他把电动车摆放整齐,但是该男子并没有配合,吴师傅也没有太在意。当日下午,当吴师傅再次巡查时,发现该男子又骑着另外一辆白色电动车离开,并将黑色电动车留在车棚充电,电动车上还放着5、6个电动车充电器。男子的异常行为引起吴师傅的注意。2个小时以后,吴师傅发现该男子骑着白色电动车回来,将黑色电动车骑出小区,并停在小区门口与一名男子小声嘀咕了几句话,之后两人又拿出手机互相扫了扫,像是在转账。吴师傅看该男子回来打算将白色电动车骑走时,上前询问该男子这辆电动车是不是他自己的。该男子一下子慌了神,在吴师傅的多次质问下,承认了这辆电动车是偷来的。吴师傅报了警,该男子被当场抓获。
  经查,男子李某无业,在2017年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出狱后,李某依然不想找工作赚钱,竟重操旧业,在一个月内盗窃了5辆电动车,并将这5辆电动车全部放在了某小区的车棚里,打算通过网络卖掉,不料在第一次交易完成后,就被抓获。
 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被告人李某归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当庭认罪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;被告人李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刑罚执行完毕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系累犯,依法予以从重处罚。最后,法院以盗窃罪,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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