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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
根据江苏省及盐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,拟将以下二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,现公示如下:
序号
定点医药机构名称
法人代表
营业地址
1
盐城大丰友义诊所有限公司普通诊所
李雪
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路35号5幢
2
盐城市大丰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港医务室
陈平辉
盐城市大丰区天合光能厂区内
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--29日(5个工作日),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致电咨询电话68859315。
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
2024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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